幸福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分析报告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幸福人寿”)是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企业发起组建的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5日,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38.97亿元,控股股东为国有金融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控股的保险机构。
根据公开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幸福人寿2025年最新偿付能力数据如下:
| 指标类型 |
2025年一季度末数据 |
2025年二季度末数据 |
变动趋势(较年初) |
|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86.98% |
— |
下降1.35个百分点 |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133.34% |
132.26% |
一季度增长4.17个百分点,二季度微降1.08个百分点 |
| 风险综合评级 |
B类 |
— |
维持B类(达标) |
关键解读: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如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等)对最低资本的覆盖能力,是抵御极端风险的核心指标。幸福人寿一季度核心充足率为86.98%,虽高于监管红线(50%),但低于人身险行业同期平均水平(132.8%),反映其核心资本充足性弱于行业均值。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反映保险公司整体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对最低资本的覆盖能力,是衡量风险抵御能力的综合指标。幸福人寿一季度综合充足率为133.34%,二季度微降至132.26%,仍高于监管要求(100%),且接近人身险行业同期平均水平(196.6%)的67%,整体资本充足性处于达标但偏谨慎的状态。
风险综合评级
:维持B类,符合监管对“偿付能力达标公司”的要求(B类及以上),表明其偿付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方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不低于50%。该指标聚焦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如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等)对最低资本的覆盖能力,体现极端不利情形下对保单持有人权益的保障能力。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不低于100%。该指标衡量保险公司“全部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如次级债)对最低资本的覆盖能力,反映整体风险抵御能力。
风险综合评级
:不低于B类。该评级综合考量保险公司的可资本化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难以资本化的风险(如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是对偿付能力风险的全面评估。
若任意一项不达标(如核心充足率<50%、综合充足率<100%或风险评级为C/D类),则被认定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可能面临监管干预(如限制业务扩张、要求股东增资等)。
为更全面理解幸福人寿的偿付能力水平,以下为2025年行业及部分代表性人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数据对比:
| 公司/行业 |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25Q1)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25Q1/Q2) |
备注 |
| 人身险行业平均 |
132.8% |
196.6%(Q1) |
行业整体资本充足性较强 |
| 幸福人寿 |
86.98%(Q1) |
133.34%(Q1)、132.26%(Q2) |
核心充足率低于行业均值 |
| 国联人寿 |
54.74%(Q1) |
103.97%(Q1) |
核心充足率接近监管红线 |
| 华汇人寿 |
— |
2006.08%(Q2) |
综合充足率极高(或因业务规模小) |
| 鼎诚人寿 |
— |
117.95%(Q2) |
综合充足率略高于监管线 |
| 北大方正人寿 |
— |
127.78%(Q2) |
综合充足率与幸福人寿相近 |
对比结论:
幸福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32%-133%)在非上市人身险公司中处于中等水平,略高于鼎诚人寿(117.95%)、北大方正人寿(127.78%),但显著低于华汇人寿(2006.08%)等资本冗余较高的公司。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86.98%)虽达标,但低于行业平均(132.8%),需关注其核心资本补充能力(如股东增资、利润留存等)对长期偿付能力的支撑。
偿付能力达标性
:幸福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86.98%)、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32.26%)及风险评级(B类)均满足监管要求,属于“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行业位置
:综合偿付能力处于非上市人身险公司中等水平,但核心偿付能力弱于行业均值,需关注其核心资本的稳定性。
潜在关注点
:若核心偿付能力持续低于行业均值,可能影响其业务扩张(如高资本消耗型产品销售)或需通过股东增资、发行次级债等方式补充资本。
投资建议
:对于投资者(如股东或潜在战略投资者),需重点跟踪幸福人寿核心偿付能力的变动趋势及资本补充计划;对于保单持有人,其偿付能力达标意味着短期风险可控,可结合产品收益、服务质量等因素综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