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弘康人寿董事长空缺三年半的解决路径,包括短期过渡与长期任命策略,结合监管要求、公司现状及行业惯例,提出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等方案。
要回答“弘康人寿董事长空缺三年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需结合监管要求、公司现状及行业惯例,从短期应对和长期解决两个维度分析可能的路径,以下是具体结论:
根据2025年8月的最新公开信息([4][8]),弘康人寿掌舵人缺位已超3年,期间未披露正式的董事长任命进展。这一情况已引发市场对公司治理稳定性的关注,但截至目前,公司通过总经理代行职责(总经理周宇航上任已三年[9])及核心团队协同(年内半数高管调整[4])维持了经营运转,2025年上半年仍实现净利润3.5亿元([10]),偿付能力充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30.58%[10]),为解决空缺问题提供了稳定的经营基础。
结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行业实践,弘康人寿解决董事长空缺的路径可分为短期过渡和长期任命两类:
根据《规定》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缺位的,应当在6个月内选任新的董事长、总经理;逾期未选任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弘康人寿空缺超3年,已远超监管要求的“6个月”期限,短期需优先满足监管合规要求,可能的过渡方式包括:
长期来看,弘康人寿需通过合规程序选拔符合监管要求(《规定》第七条: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经济工作8年以上等)的董事长人选,可能的来源包括:
弘康人寿近年推行高管团队调整(年内半数高管离职[4]),可能在为董事长任命铺路。总经理周宇航是最可能的内部候选人:
若内部无合适人选,弘康人寿可能通过猎头公司或行业协会推荐,招聘具备寿险公司董事长经验的外部人士,重点关注:
弘康人寿的股东包括中兵光电科技(军工企业)、黑龙江中兵矿业等([6]),股东可能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符合其战略意图的候选人,重点考虑:
由于董事长空缺超3年,银保监会可能通过监管谈话或责令改正(《规定》第二十四条)督促弘康人寿尽快启动董事长选拔程序,要求其:
结合监管压力(需尽快满足《规定》的6个月期限要求)、公司现状(内部高管团队调整已完成[4])及业绩支撑(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3.5亿元[10]),短期过渡(总经理代行职责)+内部选拔(总经理周宇航晋升)是最可能的解决路径。若内部选拔受阻,再考虑外部招聘或股东推荐。
弘康人寿的案例为中小险企提供了两点警示:
综上,弘康人寿董事长空缺问题的解决,需兼顾监管合规、公司治理及业绩稳定,通过“短期过渡+长期任命”的组合策略,最终选拔出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董事长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