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审计机制解析
一、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与构成
舍得酒业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审计机制的核心机构。根据2024年1月修订的《独立董事制度》[2],审计委员会的构成需满足以下要求:
- 成员资格: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 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
- 专业 leadership: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如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主任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聂诗军[1])。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是监督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审计工作质量,具体包括: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
核查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如是否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专业性(如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及执业情况(如是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等进行核查,认为其符合要求[1]。
- 审阅财务报表:
- 在外部审计机构入场前,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制度;
- 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确保其公允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 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如2022年审计委员会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1]。
- 审议审计相关议案:
负责提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如2022年审计委员会审议了相关变更议案[1])。
三、外部审计机构的选择与监督
- 选择流程:外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常规流程)。
- 监督机制: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包括审核审计计划、检查审计进度、评估审计质量。2021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机构,其审计工作受到审计委员会的严格核查,确保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角色
独立董事是审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满足以下要求:
- 数量要求: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2024年《独立董事制度》[2]);
- 专业要求: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如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审计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财务岗位经验);
- 职责: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监督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如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主任聂诗军作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承担了监督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表的核心职责[1])。
总结
舍得酒业的审计机制以审计委员会为核心,通过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领衔的结构设计,强化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与财务报表的审阅;同时,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角色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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