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东大会提案流程(以2021-2024年公开信息为例)
一、提案的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舍得酒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提案的提出主体包括:
- 董事会:为股东大会审议的主要提案来源(如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项目等);
- 监事会:可提出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董事会审核)。
案例: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12项议案(如《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由董事会提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亦由董事会发起。
二、提案的审核与公告
- 审核:董事会收到提案后,需审核其合法性、相关性及完整性(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是否有足够信息支持股东决策)。
- 公告:审核通过后,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以上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议案、投票方式等信息。
案例: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间隔28天);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6月8日发布通知,会议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间隔21天)。
三、提案的审议与表决
- 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如2021年由董事长张树平主持,2024年由董事长蒲吉洲主持)。
-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权:
- 现场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到公司指定地点(如“艺术中心会议室”)投票;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平台:9:15-15:00)投票。
- 通过要求:
- 普通决议(如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 特别决议(如修订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如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各项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反对、弃权的票数及比例)、律师见证意见等。
案例: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5月27日发布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所有12项议案均获通过;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6日发布决议公告,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
五、特殊情况说明
- 股东提案:若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需满足持股3%以上且提前10日提交的条件,董事会需在收到后2日内公告(如舍得酒业2021年及2024年股东大会均未涉及股东临时提案);
- 通讯出席:因疫情等原因,董事、监事可通过通讯方式出席(如2021年独立董事聂诗军、宋之杰等以通讯方式出席)。
总结
舍得酒业股东大会提案流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核心环节包括提案提出→审核公告→审议表决→决议披露,通过现场+网络投票的方式保障股东参与权,特别决议需满足更高的通过门槛(2/3以上)。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公司章程规定或历史提案案例,可通过公司官网(www.tuopaishede.cn)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查询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