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深度分析携程在中国在线酒旅市场56%市占率的垄断性问题,结合《反垄断法》框架、市场竞争格局及潜在滥用行为,探讨其是否构成垄断及监管趋势。
近年来,中国在线酒旅市场(涵盖酒店预订、旅游度假、机票代理等核心业务)呈现高度集中的竞争格局,携程作为行业龙头,其市场占有率(以下简称“市占率”)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据部分第三方机构2024年末的调研数据(因2025年最新数据未公开,此处引用2024年四季度数据),携程在在线酒旅市场的市占率约为56%,美团(含大众点评)约为25%,飞猪(阿里系)约为10%,同程旅行约为8%,其他中小平台合计占比不足1%。这一格局引发了市场对“携程是否构成垄断”的广泛讨论。本文将结合
根据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分为三类: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携程56%的市占率显著超过这一阈值,若没有相反证据(如市场竞争依然充分、消费者有足够替代选择),监管部门通常会
需明确“相关市场”的范围——是“在线酒旅市场”还是“整体酒旅市场”(含线下旅行社、酒店直订)?根据反垄断实践,“相关市场”需考虑
根据贝恩分类法,市场集中度(CR4)超过75%即属于“极高寡占型”。携程(56%)+美团(25%)+飞猪(10%)+同程(8%)的CR4高达99%,市场集中度极高。这意味着,携程作为“龙头中的龙头”,对市场价格、产品供给、竞争规则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在线酒旅市场的进入壁垒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即使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若未实施滥用行为,也不构成垄断。结合公开信息(如监管处罚、用户投诉),携程近年来的行为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曾因“携程在酒店预订中强制捆绑保险、接送机等服务”约谈携程,要求其整改。尽管携程随后优化了预订流程(将“默认勾选”改为“用户主动选择”),但2023年仍有用户投诉“部分套餐产品隐含搭售”(如“酒店+景点”套餐中,景点门票无法单独取消)。此类行为若属实,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的规定。
2022年,有媒体报道携程对不同用户(如新老用户、会员等级)展示不同的酒店价格,涉嫌“大数据杀熟”。尽管携程辩称“价格差异源于酒店动态定价”,但监管部门仍要求其“明确价格展示规则”。若“杀熟”行为成立,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的规定。
有酒店经营者反映,携程曾要求其“在携程平台的售价不得低于其他平台”(即“价格 parity 条款”),否则将降低该酒店在携程搜索结果中的排名。此类“排他性协议”若限制了供应商的自主定价权,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规定。
携程56%的市占率超过《反垄断法》规定的“二分之一”阈值,且市场集中度极高(CR4=99%)、进入壁垒显著,
尽管携程近年来已整改部分问题(如取消强制搭售),但仍有“大数据杀熟”“排他性协议”等行为引发争议。若监管部门经调查确认这些行为“没有正当理由”,则
2023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加大了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执法力度(如对美团、阿里的巨额处罚)。携程作为行业龙头,需重点关注以下合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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