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56%酒旅市占率是否垄断?反垄断法深度解析

本文深度分析携程在中国在线酒旅市场56%市占率的垄断性问题,结合《反垄断法》框架、市场竞争格局及潜在滥用行为,探讨其是否构成垄断及监管趋势。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7日 分类:金融分析 阅读时间:8 分钟

携程在酒旅市场56%市占率的垄断性分析报告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在线酒旅市场(涵盖酒店预订、旅游度假、机票代理等核心业务)呈现高度集中的竞争格局,携程作为行业龙头,其市场占有率(以下简称“市占率”)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据部分第三方机构2024年末的调研数据(因2025年最新数据未公开,此处引用2024年四季度数据),携程在在线酒旅市场的市占率约为56%,美团(含大众点评)约为25%,飞猪(阿里系)约为10%,同程旅行约为8%,其他中小平台合计占比不足1%。这一格局引发了市场对“携程是否构成垄断”的广泛讨论。本文将结合法律框架、市场结构、竞争行为三大维度,系统分析携程56%市占率的垄断性问题。

二、垄断认定的法律框架:中国《反垄断法》的核心标准

根据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分为三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其中,与携程市占率直接相关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 实施了滥用该地位的行为(如价格歧视、捆绑销售、拒绝交易等)。

(一)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市占率的“门槛效应”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携程56%的市占率显著超过这一阈值,若没有相反证据(如市场竞争依然充分、消费者有足够替代选择),监管部门通常会初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二)“相关市场”的界定:酒旅市场的边界

需明确“相关市场”的范围——是“在线酒旅市场”还是“整体酒旅市场”(含线下旅行社、酒店直订)?根据反垄断实践,“相关市场”需考虑商品替代性(如在线预订与线下预订的替代程度)和地域替代性(如全国性市场 vs 区域性市场)。

  • 从商品替代性看,在线酒旅预订因便捷性(实时比价、快速确认)、性价比(平台补贴、套餐优惠),已成为消费者的主流选择,与线下预订的替代程度较低;
  • 从地域替代性看,携程、美团等平台均为全国性布局,区域内竞争差异不大。
    因此,“相关市场”应界定为“中国在线酒旅市场”,携程的市占率计算具有合理性。

三、市场竞争状况分析:集中度与进入壁垒

(一)市场集中度:CR4高达99%,属于“极高寡占型”

根据贝恩分类法,市场集中度(CR4)超过75%即属于“极高寡占型”。携程(56%)+美团(25%)+飞猪(10%)+同程(8%)的CR4高达99%,市场集中度极高。这意味着,携程作为“龙头中的龙头”,对市场价格、产品供给、竞争规则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市场进入壁垒:资金、技术、资源的“三重门槛”

在线酒旅市场的进入壁垒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资金壁垒:平台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用户获取(如广告投放、新用户补贴)、技术研发(如大数据比价系统、AI推荐算法)、供应链整合(与酒店、航空公司签订独家协议);
  2. 技术壁垒:实时数据处理(如库存同步、价格更新)、用户行为分析(如个性化推荐)需要深厚的技术积累,中小平台难以企及;
  3. 资源壁垒:携程通过多年积累,与全球超过100万家酒店、200家航空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资源-用户-数据”的正向循环,新进入者难以打破这一格局。

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分析:是否存在“垄断行为”?

即使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若未实施滥用行为,也不构成垄断。结合公开信息(如监管处罚、用户投诉),携程近年来的行为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捆绑销售:曾因“强制搭售”被监管约谈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曾因“携程在酒店预订中强制捆绑保险、接送机等服务”约谈携程,要求其整改。尽管携程随后优化了预订流程(将“默认勾选”改为“用户主动选择”),但2023年仍有用户投诉“部分套餐产品隐含搭售”(如“酒店+景点”套餐中,景点门票无法单独取消)。此类行为若属实,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的规定。

(二)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的争议

2022年,有媒体报道携程对不同用户(如新老用户、会员等级)展示不同的酒店价格,涉嫌“大数据杀熟”。尽管携程辩称“价格差异源于酒店动态定价”,但监管部门仍要求其“明确价格展示规则”。若“杀熟”行为成立,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的规定。

(三)拒绝交易:与供应商的“排他性协议”

有酒店经营者反映,携程曾要求其“在携程平台的售价不得低于其他平台”(即“价格 parity 条款”),否则将降低该酒店在携程搜索结果中的排名。此类“排他性协议”若限制了供应商的自主定价权,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规定。

五、结论:是否构成垄断?

(一)市场支配地位:已满足“推定条件”

携程56%的市占率超过《反垄断法》规定的“二分之一”阈值,且市场集中度极高(CR4=99%)、进入壁垒显著,应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二)滥用行为:存在“潜在违规风险”

尽管携程近年来已整改部分问题(如取消强制搭售),但仍有“大数据杀熟”“排他性协议”等行为引发争议。若监管部门经调查确认这些行为“没有正当理由”,则携程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三)监管趋势:“强监管”下的合规压力

2023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加大了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执法力度(如对美团、阿里的巨额处罚)。携程作为行业龙头,需重点关注以下合规要点:

  • 优化产品设计,避免“默认勾选”“强制搭售”;
  • 透明价格规则,杜绝“大数据杀熟”;
  • 取消“排他性协议”,允许供应商自主定价。

六、建议:携程的应对策略

  1. 强化合规管理:建立专门的反垄断合规团队,定期审查业务流程(如预订流程、供应商协议),确保符合《反垄断法》要求;
  2. 提升用户体验:通过技术创新(如AI智能推荐、实时库存预警)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用户粘性,而非依赖“垄断地位”获取利益;
  3. 推动行业合作:与美团、飞猪等平台合作,共同制定行业标准(如价格透明规则、服务质量规范),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总结:携程56%的市占率使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否构成垄断取决于其是否实施了滥用行为。在“强监管”背景下,携程需通过合规经营、技术创新、行业合作,实现从“规模扩张”到“价值创造”的转型。

Copyright © 2025 北京逻辑回归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1000962号-9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院2号楼101

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扫码体验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