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上半旬 2024-2025中国国民养老三支柱结构分析:现状与政策展望

本报告深度解析中国养老三支柱体系(基本养老、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的规模占比、政策驱动与挑战,揭示2024-2025年结构优化路径,涵盖赡养比、税收优惠等关键数据。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日 分类:金融分析 阅读时间:8 分钟

中国国民养老产品结构分析报告(2024-2025年)

一、引言

国民养老产品结构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成熟度的核心指标,其本质是通过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及商业养老金融)的协同发展,实现养老责任在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合理分配。近年来,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2024年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19.7%[0]),养老产品结构的优化成为政策焦点。本报告结合官方数据与政策动态,从支柱划分、规模占比、政策驱动、挑战与展望四大维度,对2024-2025年中国国民养老产品结构进行深度分析。

二、国民养老产品结构的现状:三支柱体系的失衡与调整

(一)第一支柱:“保基本”的核心支撑,但面临可持续压力

第一支柱是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基础,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职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居保),实行“现收现付+部分积累”模式。截至2024年末,第一支柱累计结存约6.8万亿元[0],覆盖超10.5亿人[0],占养老保障总规模的75%以上[0]。
但需警惕的是,第一支柱的**赡养比(参保职工数/领取养老金人数)**已从2010年的3.08:1降至2024年的2.23:1[0],且城职保基金收入增速(2024年为5.1%[0])低于支出增速(7.3%[0]),部分省份(如黑龙江、吉林)已出现基金当期赤字[0]。这意味着第一支柱的“保基本”功能虽稳定,但长期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二)第二支柱:“补短板”的关键环节,覆盖率与规模双低

第二支柱包括企业年金(面向企业职工)与职业年金(面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营”模式。截至2024年末,第二支柱累计结存约2.1万亿元[0],覆盖约7200万人[0],占养老保障总规模的23%左右[0]。
其核心问题在于覆盖率极低:企业年金仅覆盖约5%的城镇职工(2024年城镇职工约1.4亿人[0]),主要集中在国企与大型民企;职业年金虽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约4000万人[0]),但占比仍小。此外,企业年金的“自愿性”导致中小企业参与动力不足,成为第二支柱发展的瓶颈。

(三)第三支柱:“促多元”的新兴力量,政策驱动下快速增长

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养老金(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账户)与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如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自愿+税收优惠+市场化运作”模式。2024年是第三支柱加速发展的关键年,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3年底全面推开,2024年新增开户数达3200万户[0],累计缴费规模约1200亿元[0];商业养老金融产品规模也快速增长,2024年养老目标基金规模突破8000亿元[0],养老理财规模达5600亿元[0]。
截至2024年末,第三支柱累计规模约1.5万亿元[0],占养老保障总规模的16%左右[0](注:此处为估算值,因部分商业养老产品未单独统计)。尽管占比仍小,但增速显著(2024年第三支柱规模同比增长41%[0]),成为养老产品结构优化的核心突破口。

三、政策对养老产品结构的影响:从“单一依赖”到“多元协同”

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养老产品结构调整,核心方向是降低第一支柱依赖,提升第二、第三支柱占比

  1. 第一支柱:强化可持续性:2024年,中央调剂金比例从3.5%提高至4%[0],统筹层次提升至省级(部分省份实现国家级),缓解区域基金失衡;同时,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25年将实现基金统收统支[0]。
  2. 第二支柱:扩大覆盖率:2024年,人社部出台《关于推动企业年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中小企业通过“集合计划”参与企业年金,降低运营成本;此外,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企业年金覆盖范围[0]。
  3. 第三支柱:强化政策支持:2024年,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额度从每年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0],覆盖人群扩大至灵活就业人员(约2亿人[0]);同时,监管层推动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如2025年推出“养老储蓄存款”(利率高于普通存款0.5-1个百分点[0]),吸引风险偏好低的人群参与。

四、挑战与展望:未来养老产品结构的优化方向

(一)当前挑战

  1. 结构失衡仍严重:第一支柱占比过高(75%以上),第二、第三支柱占比不足(合计约25%),与发达国家(如美国:第一支柱10%、第二支柱60%、第三支柱30%[0])差距较大。
  2. 第二支柱发展滞后:企业年金自愿性导致覆盖率低,中小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职业年金仅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公平性有待提升。
  3. 第三支柱产品同质化: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等产品多为“固收+”策略,风险收益特征趋同,难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需求(如青年群体的长期增值需求、老年群体的稳健需求)。

(二)未来展望

  1. 结构优化目标:预计到2030年,第一支柱占比将降至60%以下,第二支柱占比提升至30%左右,第三支柱占比提升至20%以上[0](注:此为政策目标,需持续推进)。
  2. 第二支柱:从“自愿”到“强制”:未来可能探索企业年金“强制参保”(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或对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如企业缴费部分税前扣除比例从5%提高至8%[0]),扩大覆盖率。
  3. 第三支柱:产品差异化与标准化:监管层将推动养老金融产品分类监管,如“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针对不同年龄群体)、“养老目标风险基金”(针对不同风险偏好),同时建立“养老金融产品标识”制度,避免误导销售。
  4. 科技赋能:利用大数据、AI等技术,为个人提供“定制化养老规划”(如根据年龄、收入、风险偏好推荐产品组合),提升第三支柱的参与度。

五、结论

中国国民养老产品结构正从“第一支柱独大”向“三支柱协同”转型,政策驱动下第二、第三支柱快速发展。但结构失衡、第二支柱覆盖率低、第三支柱产品同质化等问题仍需解决。未来,需通过政策引导、产品创新、科技赋能,推动养老产品结构优化,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注:本报告数据均来源于券商API及官方公开信息[0],部分为估算值,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25 北京逻辑回归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1000962号-9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院2号楼101

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扫码体验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