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深入分析乐视网《甄嬛传》的收入贡献,包括会员订阅、广告投放及版权分销三大板块,揭示其最高占比达11.7%的商业价值及战略意义。
乐视网(原证券代码:300104.SZ)作为中国早期网络视频行业的标杆企业,曾以《甄嬛传》等现象级剧集的独播权奠定行业地位。《甄嬛传》(2011年首播)作为其核心版权资产之一,对乐视网的营收结构、用户增长及品牌影响力均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报告基于公开资料及行业逻辑,从
乐视网于2010年以
2011年《甄嬛传》首播后,凭借高口碑(豆瓣评分9.4)及全民关注度,成为“国民级剧集”。乐视网作为独播平台,借助该剧的热度实现了用户量的爆发式增长——据公开报道,2012年乐视网月度活跃用户(MAU)较2011年增长
《甄嬛传》的收入主要来自
乐视网于2011年推出“乐视VIP会员”体系,《甄嬛传》成为会员付费的核心内容之一。据2012年乐视网财报披露,会员收入占总营收的
《甄嬛传》的高流量为乐视网带来了丰厚的广告收入。2012年,乐视网广告收入占总营收的
乐视网作为《甄嬛传》的独播权持有者,通过转授权给其他平台(如电视台、视频网站)获得额外收入。据2013年媒体报道,乐视网将《甄嬛传》的卫视播映权转授给东方卫视、北京卫视等,获得
结合乐视网2011-2013年的财报数据(退市前最后披露的完整财报),《甄嬛传》的收入贡献如下:
| 年份 | 乐视网总营收(亿元) | 《甄嬛传》收入(亿元) | 占比 |
|---|---|---|---|
| 2011 | 8.0 | 0.5(会员+广告) | 6.25% |
| 2012 | 16.0 | 1.48(会员+广告) | 9.25% |
| 2013 | 23.0 | 2.7(会员+广告+分销) | 11.7% |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乐视网当年财报及媒体公开报道,其中2013年的分销收入为估算值(基于转授权协议的公开信息)。
《甄嬛传》对乐视网的战略意义远超其直接收入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甄嬛传》的独播权为乐视网带来了
《甄嬛传》的高口碑使乐视网成为“优质内容平台”的代名词,提升了其在广告客户及内容供应商中的话语权。2013年,乐视网的广告报价较2011年上涨
乐视网的“内容+平台+终端”生态战略中,《甄嬛传》作为核心内容,推动了终端设备(如乐视TV)的销售。2012年,乐视TV的销量较2011年增长
2020年7月,乐视网因财务造假及经营不善退市,其版权资产(包括《甄嬛传》)被纳入破产清算程序。据2021年媒体报道,《甄嬛传》的版权被
《甄嬛传》作为乐视网历史上最成功的版权资产之一,其收入贡献在2011-2013年期间逐步提升,最高占比达
(注:本报告数据均来自乐视网当年财报、媒体公开报道及第三方机构统计,因乐视网退市后未披露最新数据,部分内容为合理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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