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剖析振石股份IPO前突击分红11.4亿元行为,揭示其在高负债背景下大额分红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分析股权集中导致的利益输送问题及财务风险。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在IPO申报前的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实施了5.4亿元和6亿元的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11.4亿元[1]。这一行为发生在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71.53%和71.3%的背景下,同期公司账上货币资金分别仅为14.04亿元和16.76亿元,而有息负债却分别高达25.24亿元和45.46亿元[1]。截至2025年6月份,公司负债累计达52.99亿元[1]。
振石股份的股权结构呈现高度集中特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父子通过桐乡华嘉、桐乡泽石以及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96.51%的股权[2]。其中,桐乡华嘉持有56.27%股份,为控股股东;振石集团持股39.40%,为第二大股东[3]。
在这种股权结构下,96.51%的分红资金(约11亿元)直接流向了实际控制人张氏父子[2]。这意味着所谓的"突击分红"实质上是实际控制人通过合法形式进行的利益输送,中小股东仅能分享不到3.5%的分红收益。
振石股份的财务状况存在明显异常:
公司在高负债、现金流紧张的背景下仍坚持大额分红,同时又通过IPO拟募集资金39.81亿元[1],这种操作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
从形式上看,振石股份的分红行为符合《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公司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在形式上满足了法律要求。
然而,从实质角度分析:
监管部门通常关注IPO企业的以下方面:
此类突击分红行为通常会引起:
对于中小投资者:
振石股份的突击分红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但从实质上看,确实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嫌疑。主要表现在:
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对IPO企业分红行为的审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防止通过合法形式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建议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健康状况,规避潜在投资风险。
[1] 腾讯网 - “浙江嘉兴杀出一家IPO,报告期内分红近11.4亿元,原料采购依赖关联企业” (https://new.qq.com/rain/a/20251117A06H0T00)
[2] 腾讯网 - “关联交易惹眼、实控人手握超九成股权,振石股份IPO迎考” (https://new.qq.com/rain/a/20251117A069J100)
[3] 腾讯网 - “振石股份IPO:关联采购依赖与信披准确性仍待解” (https://new.qq.com/rain/a/20251206A000ZP00)
[4] 腾讯网 - “张毓强父子的资本’炼金术’:振石股份退H冲A,估值6年翻18倍” (https://new.qq.com/rain/a/20251213A05ZB400)
[5] 华律网 - “股东分红权如何保护” (https://www.66law.cn/laws/247090.aspx)
创作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AI辅助生成(AIGC),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