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科能因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被上交所监管警示,涉及废料损失和研发人员认定问题。该事件释放科创板IPO审核对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趋严、内控要求提升的信号,对拟上市企业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type”: “page”, “title”: “拟IPO企业研发投入披露不准确,董事长及申港证券两名保代等被监管警示!_相关_审核_保荐”, “url”: “https://www.sohu.com/a/968198481_121863982”, “content”: “12月22日,上交所披露了三份监管措施决定书,事关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发行人、发行人时任董事长等人存在的违规行为,项目保荐代表人、项目签字会计师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研发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 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部分废料损失、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合计应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441.17万元,占发行人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19%。 一是部分废料损失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报告期内,发行人氧化镓颗粒制备工艺研发项目产生无回收价值的含铝废料镓2,451.21Kg,发行人将相关损失计入研发费用,并解释该废料产生的原因为辅料工业碱片中含铝导致材料污染。现场检查发现,该研发项目临时变更制备路线使用工业碱片,变更技术路线当月研发领料数量大幅增加,且发行人没有辅料工业碱片的研发领料记录,相关废料损失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 二是部分研发人员认定依据不充分。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认定的研发人员中,一名人员为退休返聘的技术顾问,发行人未对其按照协议约定的劳动纪律要求进行考勤管理、研发资料记载的其从事研发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成果前后矛盾;另一名人员主要从事与研发无关的工作。发行人将上述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并将对应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不充分。 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研发、销售、生产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存在研发工时统计错记、多记,部分研发活动记录内容相互矛盾,研发活动内部控制相关单据不完整;”, “publish_time”: “2025-12-22T22:14:00+08:00”, “site_name”: “搜狐”}, {“type”: “page”, “title”: “两保代、两注会、发行人及三名责任人被监管警示!所涉IPO项目已终止_相关_费用_废料”, “url”: “https://www.sohu.com/a/968357954_479036”, “content”: " 经查明: 发行人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研发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部分废料损失、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合计应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441.17万元,占发行人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19%。一是部分废料损失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报告期内,发行人氧化镓颗粒制备工艺研发项目产生无回收价值的含铝废料镓2,451.", “publish_time”: “2025-12-23T11:33:00+08:00”, “site_name”: “搜狐”}, {“type”: “page”, “title”: “投行业务违规!国金证券、银河证券保代被采取监管措施-经济参考网 _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官方网站”, “url”: “http://www.jjckb.cn/20251223/aa79937986e5412bb9a6b48798170bc9/c.html”, “content”: " 具体来看,此次被警示源于以下四项违规情形: 一是飞潮新材财务处理不规范情形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整改。现场检查发现,飞潮新材存在未对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存货跌价计提核算不准确等财务处理不规范情形,并导致2021年、2022年多计利润总额165.85万元、144.91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96%和2.40%,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 “publish_time”: “2025-12-23T23:27:42+08:00”, “site_name”: “经济参考网”}, {“type”: “image”, “image_url”: “https://q8.itc.cn/images01/20251223/fb35399cd35840d591289c1f07d7e4e4.png”, “image_description”: “”}, {“type”: “image”, “image_url”: “https://q3.itc.cn/images01/20251223/af1a120c700e40bab9f26fcc7a0bf578.png”, “image_description”: “”}, {“type”: “image”, “image_url”: “https://q1.itc.cn/images01/20251223/1e95cea4720b486e85320160d71c85c9.png”, “image_description”: “”}]
2025年12月22日,上交所披露了对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公司在科创板IPO过程中因研发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被监管警示[1]。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废料损失、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合计应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441.17万元,占公司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19%[1]。
现场检查发现,公司研发、销售、生产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存在研发工时统计错记、多记,部分研发活动记录内容相互矛盾,研发活动内部控制相关单据不完整等问题[1]。
此次监管警示释放出监管部门对科创板企业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趋严的明确信号。科创板对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有明确要求,根据《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要求"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3]。
株洲科能案例表明,监管不仅关注研发投入的总量达标,更重视研发费用归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5.19%的偏差比例虽不算巨大,但已足以触发监管措施,显示出监管对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的零容忍态度。
该案例凸显了监管对IPO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更高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严谨、完备的研发内部控制体系,来压实研发投入[3]。具体包括:
监管同时对保荐代表人、项目签字会计师采取监管措施,释放出"看门人"责任强化的信号。年内监管已开出50多张投行罚单,涉及近70名保代[2],显示监管对中介机构履职要求的提升。
株洲科能案例是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典型案例,表明监管现场检查的力度和深度在持续加强。现场检查能够有效发现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为IPO审核提供了重要的实地验证手段。
企业应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进行核算,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2]。
明确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建立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和研发活动记录制度,确保研发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和研发活动的可追溯性。
建立规范的研发项目立项、执行、变更和验收制度,确保研发活动的合规性和可验证性。对于技术路线变更等重要事项,应有完整的审批和记录程序。
加强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研发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费用混淆和错误归集。
株洲科能案例对科创板IPO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它将促使拟上市企业更加重视研发费用归集的合规性,提升整体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另一方面,它也将推动中介机构加强对企业研发投入真实性的核查力度,提高IPO项目的整体质量。
从长远来看,这种严格的监管导向有利于科创板健康发展,确保真正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获得资本市场支持,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市场信心。
[1] 搜狐财经 - “拟IPO企业研发投入披露不准确,董事长及申港证券两名保代等被监管警示!” (https://www.sohu.com/a/968198481_121863982)
[2] 东方财富网 - “持续问责"看门人”!年内监管开出50多张投行罚单 涉及近70名保代" (http://finance.eastmoney.com/a/202512243601036797.html)
[3] 南京安博克斯 - “案例分析:科创板IPO研发核算的关注问题和内控规范要求” (https://www.abacus.cn/3059.html)
[4] 搜狐财经 -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如何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https://www.sohu.com/a/861968899_12136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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