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每月至少一次大扫除,今起施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已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自9月26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坚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的原则,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控制为辅的综合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所谓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鼠、蚊、蝇、蟑螂、蚤类等。 按照《决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平台作用,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病媒生物消杀、孳生地清理活动,根据当地病媒生物活动高峰规律加密频次。(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