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在洛阳市中心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下同)范围内,鼓励支持地方国企,聚焦城市核心板块配套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7:37 来源:鹰瞳 分类:要闻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在洛阳市中心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下同)范围内,鼓励支持地方国企,聚焦城市核心板块配套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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