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对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虚假陈述案作出一审判决。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机构应对原告某农商银行1.28亿元损失合计承担14.5%的连带责任,即1856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9日 20:39 来源:鹰瞳 分类:要闻
10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对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虚假陈述案作出一审判决。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机构应对原告某农商银行1.28亿元损失合计承担14.5%的连带责任,即18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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