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与永臻股份20亿采购关联交易未披露事件分析

#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治理 #光伏行业 #证券监管 #关联方认定 #港股上市
消极
A股市场
2026年1月18日

解锁更多功能

登录后即可使用AI智能分析、深度投研报告等高级功能

关于我们:Ginlix AI 是由真实数据驱动的 AI 投资助手,将先进的人工智能与专业金融数据库相结合,提供可验证的、基于事实的答案。请使用下方的聊天框提出任何金融问题。

相关个股

002459
--
002459
--
晶澳科技与永臻股份20亿采购关联交易未披露事件分析

根据《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的调查报道[1],晶澳科技与永臻股份之间存在一笔超20亿元的采购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引发监管关注。

一、事件背景与时间线

股权关系演变:

  • 2021年8月
    :晶澳科技入股永臻股份,持股比例未超过5%[1]
  • 2022-2023年
    :晶澳科技对永臻股份采购总额
    超过20亿元
    [1]

销售数据对比:

根据永臻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2023年晶澳科技分别为永臻股份第二大、第二大、第一大客户:

年份 销售额(亿元) 占永臻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1 8.52 32.53%
2022 12.29 27.18%
2023 11.53 21.69%

计算得出
:2022-2023年晶澳科技对永臻股份的合计采购额为
23.82亿元
[1]

二、信息披露争议焦点

永臻股份的做法:

  • 永臻股份将晶澳科技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1]
  • 2022-2023年,永臻股份对晶澳科技存在关联采购情形,采购金额分别为1,975.41万元、2,409.9万元[1]

晶澳科技的做法:

  • 晶澳科技
    未认定永臻股份为关联方
  • 未披露相关交易
    [1]
三、关联方认定的矛盾之处

晶澳科技对其他供应商的认定标准:

晶澳科技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晶澳科技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晶澳科技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

典型案例对比:

  • 某供应商因晶澳科技实际控制人靳保芳控制的企业间接参股1.02%,且交易额数十亿元,晶澳科技将其
    披露为关联方
    [1]
  • 但对于持股比例同样未达5%、交易额超20亿元的永臻股份,晶澳科技却
    未认定其为关联方
    [1]
四、涉及"中间商"晶康光伏的复杂交易

交易结构:

围绕晶澳科技与永臻股份的采购过程中,存在一家名为**扬州晶康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晶康光伏)**的中间商[1]:

  1. 晶康光伏向永臻股份采购产品
  2. 晶康光伏将产品销售给晶澳科技子公司河北晶龙
  3. 永臻股份将产品直接交付予河北晶龙

晶康光伏背景:

  • 成立于2020年,于2022年注销,存续时间
    不到三年
    [1]
  • 其控股股东的股东GLC HK的董事为黄炯祥
  • 晶康光伏注销前的总经理与晶澳科技的骨干人员同名[1]
五、监管关注与后续影响

港股上市进展:

  • 晶澳科技于2025年4月28日递交港股上市申请
  • 六个月后招股书已失效
  • 截至2026年1月16日尚未重新递表[1]

证监会问询:

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中,晶澳科技被要求说明:

  • 是否存在其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具体情况
  • 是否构成相关限制融资情形[1]
六、事件性质与法律影响

信息披露违规认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晶澳科技对永臻股份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但双方存在重大交易金额,理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关联方认定和披露。

潜在风险:

  1. 投资者知情权受损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未公开透明
  2. 利益输送风险
    :中间商环节的存在可能涉及复杂利益安排
  3. 监管处罚风险
    :可能面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1]

参考文献

[1]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 “晶澳科技:港股递表失效已逾两月超20亿元采购背后关联方认定或现疑云” (https://i.ifeng.com/c/8pyINEDpKt1)

相关阅读推荐
暂无推荐文章
基于这条新闻提问,进行深度分析...
深度投研
自动接受计划

数据基于历史,不代表未来趋势;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