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1200亿订单"事件深度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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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搜索结果,我将为 您系统分析容百科技"1200亿订单"事件及其暴露的信息披露漏洞。
| 时间节点 | 关键事件 |
|---|---|
| 2026年1月13日晚 | 容百科技发布与宁德时代重大合同公告,宣称"超1200亿元"采购协议 |
| 2026年1月13日晚 | 上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 |
| 2026年1月18日 | 证监会立案调查 |
| 2026年1月18日晚 | 容百科技承认"1200亿元"为估算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 2026年2月6日 | 宁波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2026年2月9日 | 处罚决定正式公布 |
| 处罚对象 | 处罚措施 | 罚款金额 |
|---|---|---|
| 容百科技(公司) | 警告 | 450万元 |
| 白厚善(董事长兼总经理) | 警告 | 300万元 |
| 俞济芸(董事会秘书) | 警告 | 200万元 |
注:该处罚金额在近年A股信息披露违规案例中处于较高水平,体现了监管层对误导性陈述的严惩态度[3]。
经宁波证监局调查核实,容百科技重大合同公告存在以下四项核心问题[1][2][3]:
- "1200亿元"系容百科技基于预计供货量及对未来市场价格的估算得出
- 公司在后续问询回复中明确承认:“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供需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或单笔采购合同为准”[2]
- 实际采购量存在30%的弹性空间
- 后续仍需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同
- 公告未能反映这一重大不确定性
- 公告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供货
- 实际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 供货期限多报1年
- 投资者无法准确评估协议的完整周期
- 政策要求
- 商务条件
- 产品质量
- 材料性能指标
- 产品交付时间及数量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在涉及长期框架协议(5年以上)时,公告未充分揭示以下风险:
- 价格的不确定性(未锁定单价)
- 数量的变动性(70%起订)
- 履约的附条件性(综合竞争力要求)
- 执行的阶段性(需后续签订正式合同)
这反映出:
- 审批流程不规范:重大信息披露越过董事长审核
- 责任体系混乱:关键签字人缺位
- 内控机制失效:三道防线未能发挥作用
作为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俞济芸参与公告起草、讨论及发布,但未能:
- 核实协议核心条款的准确性
- 确保风险提示的完整性
- 履行必要的复核程序
| 法律依据 | 具体内容 |
|---|---|
|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 责任人 | 角色认定 | 责任依据 |
|---|---|---|
| 白厚善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董事长兼总经理,作为公告审核及决定人员,未勤勉尽责 |
| 俞济芸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参与公告起草、讨论及发布,未勤勉尽责 |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投资差额损失
- 佣金损失
- 印花税损失
- 资金占用利息(可选)
容百科技案例显示:
- 立案到处罚仅用23天:监管效率显著提升
- 高额罚单:950万元处罚金额处于较高水平
- 双罚制:公司和责任人同时受罚,强化个人责任
对于涉及长期框架协议的重大合同,上市公司应确保:
| 披露要素 | 规范要求 |
|---|---|
| 金额 | 必须是协议约定的确定性金额,而非估算 |
| 数量 | 明确上下限及调整机制 |
| 期限 | 与协议有效期一致 |
| 条件 | 完整披露履约前置条件和重大风险 |
| 性质 | 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同的效力差异 |
- 重大信息披露须经董事长签发
- 建立信息披露多级复核机制
- 强化董办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
- 区分"框架协议"与"确定性合同"
- 对估算数据标注来源和假设条件
- 完整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容百科技"1200亿订单"事件是A股市场信息披露违规的典型案例。该事件不仅暴露了上市公司在重大合同披露中的系统性漏洞,更凸显了部分企业治理层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合规意识薄弱。
- 估算≠确定:任何未经协议确认的数据不得作为确定性信息披露
- 风险须完整: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必须充分揭示
- 程序不能省:信息披露审核流程必须规范执行
- 责任有人担:董监高须对信息披露违法承担个人责任
[1] 今日头条 - “千亿大单变千万罚单! 涉误导性表述,容百科技被罚950万”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04862693845058067/)
[2] 同花顺财经 - “千亿大单,涉嫌误导性陈述!拟被罚950万元” (http://stock.10jqka.com.cn/20260207/c674636485.shtml)
[3] 新浪财经 - “1200亿’画饼’宁德时代被罚,容百科技投资者可以索赔了!” (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s/2026-02-09/doc-inhmfqce2062782.shtml)
[4] 搜狐 - “千亿大单变千万罚单!因信披’画饼’,容百科技被罚950万” (http://www.sohu.com/a/985388582_161795)
数据基于历史,不代表未来趋势;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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