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若干措施》提出,对韶关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在韶工作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员和公安民警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对港澳居民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 20:09 来源:鹰瞳 分类:要闻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若干措施》提出,对韶关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在韶工作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员和公安民警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对港澳居民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