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
在鼓励企业境内再投资方面,共15条,包括:支持多种方式再投资、强化项目协调服务、优化土地要素配置、鼓励技术升级改造、引导支持国内生产、支持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支持参加服务业对外开放试点、简化医疗器械转产流程、开展药品批发多仓协同、便利食品连锁经营、落实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引导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优化外汇登记和资金使用流程、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拓宽再投资融资渠道等。
在优化投资促进服务方面,共5条,包括:推动构建高水平招商引资新模式、加强中心城区和新城招商对接、推进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试点、加强投资促进政策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