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新规“靴子落地”,公募债基或顺势重构生态圈】日前,《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发布,针对市场此前密切关注的债基赎回费环节额外设置了豁免条款,对于个人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7日的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份额以及对于机构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30日的债券型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以另行约定赎回费收取标准。 记者调研多家公募机构了解到,由于基金销售新规的整改缓冲期由6个月拉长至12个月,给市场提供了足够的时间来消化这一变化。随着债基整体灵活性和性价比弱化,尤其是对于流动性要求较高的银行理财,其在场外配置债基的意愿有所下降,未来可能更偏向选择货基、同业存单指数基金、债券型ETF等作为流动性管理和波段交易的工具。尽管债基的赎回便利性有所削弱,但出于对弥补投研短板、扩大投资范围等方面的考虑,业内人士认为,债基仍将是机构投资者的主要投资标的。(中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