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与同程旅行市场支配地位综合分析报告

#反垄断调查 #市场支配地位 #在线旅游_ota #携程系 #监管动态 #大数据杀熟 #平台经济
中性
A股市场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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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搜集的最新市场数据和监管动态,现在为您提供携程与同程旅行市场支配地位的综合分析:

一、携程与同程旅行的资本关联关系

携程与同程旅行之间存在显著的资本纽带关系,这构成了分析市场支配地位的重要前提:

股权结构:

  • 携程持有同程旅行约**24.07%**的股权,是同程旅行的重要股东[0][1]
  • 携程持有去哪儿网**100%**股权(全资控股)[2]
  • 携程持有艺龙约**37.6%**股权[3]
  • 2018年,携程推动艺龙与同程网络合并,组建了"同程艺龙"(后更名为同程旅行)[4]

携程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已构建起覆盖主要竞争对手的"携程系"生态帝国。

二、在线旅游市场(OTA)竞争格局与市场份额

根据多家研究机构的数据,2024年中国OTA市场呈现明显的"一超多强"格局:

以GMV(商品交易总额)测算的市场份额:

平台 市场份额 备注
携程
56%
绝对领先地位
同程旅行
15%
携程系成员
美团
13%
主要竞争者
飞猪
8%
阿里系
抖音
3%
新进入者

携程系合计市场份额:携程(56%) + 同程旅行(15%) + 去哪儿 = 约71%
[0][1][4]

以APP活跃用户测算的市场份额:

  • 携程旅行:35.8%
  • 美团旅行:22.5%
  • 同程旅行:15.9%
  • 去哪儿旅行:13.4%
  • 飞猪:7.2%[5]
三、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四条,以下情形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 单个经营者
    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50%)**的
  2. 两个经营者
    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66.7%)**的
  3. 三个经营者
    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75%)**的[1]
四、携程与同程旅行合并后的市场支配地位分析
4.1 是否形成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是的,携程系已经形成市场支配地位

从法律标准来看:

  • 携程自身
    :市场份额达56%,超过《反垄断法》规定的50%门槛,可
    单独推定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1][4]
  • 携程+同程合计
    :71%市场份额,远超三分之二的推定标准
  • 携程系整体
    (携程+同程+去哪儿):约71%的市场份额,同样远超三分之二标准
4.2 这种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过程

携程的市场支配地位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通过以下资本整合路径实现:

  1. 2014年
    :携程以2亿美元投资同程旅游,成为其第二大股东[4]
  2. 2015年5月
    :携程出资约4亿美元收购艺龙37.6%股权,成为其最大股东[3][4]
  3. 2015年10月
    :携程与百度达成股权置换交易,获得去哪儿45%投票权,实现对去哪儿的控制[3][4]
  4. 2018年
    :携程推动艺龙与同程网络合并,组建同程艺龙[4]

正如业内分析所言:“携程用不到两年时间,将中国在线旅游市场的主要竞争者全部纳入’携程系’版图”[4]

五、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表现

市场监管总局于

2026年1月14日
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正式立案调查[0][1]。调查指向的主要行为包括:

5.1 对平台内经营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 要求酒店、民宿在平台维持
    全网最低价
  • 强制商家开通"调价助手",未经许可自动修改房间定价[4][6]
  • 设置"二选一"等排他性合作条款[0][1]
5.2 技术手段干预定价
  • 2025年7月,携程将"调价助手"从"建议你降价"升级成"我帮你降价"
  • 通过后台系统自动扫描竞品平台价格,
    自动强制下调
    酒店房间定价[4]
  • 被央视网批评为"算法霸权"[4]
5.3 差别待遇
  • 对不同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即"大数据杀熟")[1]
  • 商家反映收益分配不透明、佣金调整随意[0]
六、监管动态与法律后果
6.1 监管行动时间线
时间 事件
2025年8月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约谈携程等平台,直指"二选一"、干预商家定价等行为[1][4]
2025年9月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携程进行行政约谈,要求整改"强制开通、无法退出"等问题[1]
2025年12月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向携程等OTA平台"宣战",指控"二选一"、单方面涨佣[0][1]
2025年12月 安徽黄山市徽州民宿协会启动证据征集工作[1]
2026年1月14日
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正式立案调查
[0][1]
6.2 潜在法律后果

根据《反垄断法》,一旦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
  • 以携程2025年前三季度470.11亿元营收估算,潜在罚款可达
    数十亿乃至上百亿元人民币
    [0]

此外,携程还可能面临:

  • 来自受损酒店、民宿的民事索赔
  • 来自竞争对手的索赔(类似京东起诉阿里案例)[0]
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分析
7.1 对商家的影响
  • 中小民宿经营者面临"几乎无法脱离携程平台"的困境[4]
  • 商家为获得流量曝光,需支付额外隐性费用,总佣金支出可能接近
    40%
    [1]
  • 商家自主定价权被严重侵蚀
7.2 对消费者的影响
  • "大数据杀熟"争议持续,用户质疑被差别定价[4]
  • 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维持高价[4]
7.3 对行业竞争的影响
  • 携程系占据约71%市场份额,形成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
  • 新进入者(如抖音)仅占3%,难以对既有格局形成有效挑战[0]
  • 行业创新动力可能因缺乏竞争而减弱
八、结论

携程与同程旅行的关联关系(携程持有同程24.07%股权,加上对去哪儿、艺龙的控制)已使"携程系"在中国OTA市场形成了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

  1. 市场份额超标
    :携程系合计约71%的市场份额远超《反垄断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推定标准
  2. 滥用行为明显
    :通过技术手段强制改价、"二选一"条款、高额佣金等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 监管态度明确
    :市场监管总局已正式立案调查,表明监管层对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持续关注
  4. 法律后果严重
    :一旦坐实,将面临巨额罚款和可能的民事索赔

这起反垄断调查不仅是对携程的警示,更是对整个平台经济行业的规范信号——

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滥用该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4]。


参考文献:

[0] 证券时报 - “日赚2亿的携程,如何面对监管与增长的双重挑战?” (https://wap.stockstar.com/detail/IG2026011500020350)

[1] 南方都市报 - “携程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到底查什么?或面临数十亿元罚款?” (https://www.nfnews.com/content/n614dAMG3P.html)

[2] 维基百科 - 携程集团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携程集团)

[3] 东方财富证券研报 - “出行链行业专题” (https://pdf.dfcfw.com/pdf/H3_AP202507011700850361_1.pdf)

[4] 新浪科技 - “撞上反垄断,携程冤不冤?” (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csj/2026-01-15/doc-inhhkmpx6394647.shtml)

[5] 问可汇 - “2024年中国在线旅游行业市场全景洞察” (https://www.fxbaogao.com/detail/4985519)

[6] 经济观察报 - “剥夺商家定价权、实施’二选一’ 携程被反垄断立案调查” (http://www.eeo.com.cn/2026/0115/7796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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